南方日报讯 (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禅公宣)转发网帖被拘?佛山一网站编辑因转发了不实帖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处罚!
此类未经证实的网帖为“博眼球”、“求真相”被转发并非首次。此前,最严重的也只是以罚款3000元终结,但这次,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当事人主动约见媒体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
昨日下午,天天新网站负责人和商来成本人主动约见媒体,就此事件进行了说明。
网站负责人罗势全介绍说,17日上班时,商来成在诗两千网站上看到了一条反映禅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桑拿被抓的帖子,未辨真伪,就在天天新网站上新注册了一个ID同样为“正义之音”的用户名,一字不动地将这条帖子粘贴到了天天新网站上。两个小时后,商来成发现公安网监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帖子,并将帖子进行了处理。“我很好奇,想求证这事是真还是假,就转了。想不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商来成说“后来我也很害怕,于是就让同事帮忙修改了我的IP,以防被公安查到是我转发的。”
记者看到商来成的释放证明书上写到:“因诬告陷害,(商来成)于2012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现因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经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我没有故意诋毁、陷害禅城区检察院、祖庙派出所的意思,所以也不至于被拘留10天吧?”商来成表示,“已经委托律师,将会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要求国家赔偿”。
警方及时介入防止影响扩大
警方表示,由于及早发现并介入调查处置,该帖没有进一步扩散,未造成较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警方对商来成作出行政拘留十天处罚决定(在刑拘期限内折抵),于2月28日晚将其释放。目前警方仍继续查找原发帖人,“找到原始发帖人后,我们还要了解他的发帖目的,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或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其实行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根据本案当事人的报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指定分局巡警大队办理此案,并依法对商来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过侦查,发现嫌疑人虽然有在天天新网站发布捏造检察官嫖娼被祖庙所徇私释放,散布虚假信息,并为了逃避警方调查篡改IP地址的行为和事实,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祖庙所当天值班所领导和办案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但由于公安机关尚未证实商来成为第一手发帖,且警方及早发现并介入调查处置,商来成的行为未严重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情节较轻微,公安机关依法于2012年2月28日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商来成作释放转行政拘留10日处罚,行政拘留期限在刑事拘留期限内折抵,不再执行。 |